民事调解书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一、调解书生效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调解程序

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三、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编辑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案由:…………(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作出裁定,决定本案由本院提起再审(或进行提审)。(或“××××年××月××日××××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简要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写明除免交的案件受理费外的其他诉讼费用的负担。没有的,此项不写)。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民事调解书何时生效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华律网为您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来进行法律咨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