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承包工程收入的税务处理

个人转让承包工程收入的税务处理

答:如果是以企业名义所投,则不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个人名义投,应该也是以某企业的名义方可投标,按照招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某工程对于投标人的资金、建筑资质等都是有限定性要求的,我们理解您这种情况应该还是属于以某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的投标,将涉及到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七)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它建设项目. 即:对于这种转让工程项目需要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对其取得的转让收入及其发生的相应成本同时分别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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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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