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作为国内绒业龙头,中银绒业在2019年破产重整后开始转型“羊绒+新能源”双主业,但新业务却频频吃到环保罚单。
9月10日下午,中银绒业公告,全资子公司聚恒益于近日收到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系列《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六份,涉及“新建2台石墨化炉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事项。为此,聚恒益合计被罚款超80万元,目前尚有72万余万元未缴纳。
聚恒益是中银绒业2021年3月收购而来,主要从事特种石墨焙烧、特种石墨石墨化及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此次并非聚恒益首次因环保问题被罚,2022年其因未按规定自行监测排污情况,被罚款2万元。
6张罚单合计超80万元
根据中银绒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聚恒益”),在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7日期间接受了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的现场检查。近日,聚恒益收到了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系列《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环罚字〔2023〕DJY 024号”,聚恒益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被罚款7200元;
根据“成环罚字〔2023〕DJY 025号”,聚恒益未配合执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罚款3万元;
根据“成环罚字〔2023〕DJY 026号”,聚恒益新建2台石墨化炉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根据相关规定被罚款1.33万元;
根据“成环罚字〔2023〕DJY 030号”,聚恒益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根据相关规定被罚款4.67万元;
根据“成环罚字〔2023〕DJY 027-1号”,聚恒益新建2台石墨化炉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经相关听证程序、根据相关规定,被罚款46.6万元;
根据“成环罚字〔2023〕DJY 028号”,聚恒益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经相关听证程序、根据相关规定,被罚款25.74万元。
中银绒业称,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公司要求聚恒益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相应整改。公司和聚恒益将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人员培训,梳理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地执行。
截至公告披露日,聚恒益已足额缴纳(成环罚字〔2023〕DJY 024号)、(成环罚字〔2023〕DJY 025号)、(成环罚字〔2023〕DJY 026号)、(成环罚字〔2023〕DJY 030号)罚款共计9.72万元;尚未缴纳(成环罚字〔2023〕DJY 027-1号)、(成环罚字〔2023〕DJY 028号)罚款共计72.34万元,“聚恒益近期将足额缴纳上述未缴罚款”。
并非首次受环保处罚
资料显示,聚恒益从事特种石墨焙烧、特种石墨石墨化及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系由中银绒业收购而来。
2021年3月30日,中银绒业与聚恒益新材料、自然人胡宗贵、自然人肖志琼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书》,拟通过合伙企业对聚恒益新材料进行增资并收购,交易价款共计4200万元,交易完成后中银绒业合计持有聚恒益100%的股权,实现全资控股。
从并表后的财报披露来看,此次系列处罚并非聚恒益首次被罚。2022年年报就显示,聚恒益被罚款2万元,而原因是“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与前述(成环罚字〔2023〕DJY 030号)的处罚理由如出一辙。
值得一提的是,聚恒益业绩在完成两年业绩对赌期后有下滑迹象。
中银绒业2022年财报披露,聚恒益2021年度实现税前利润总额1603.07万元、2022年度实现税前利润总额1741.93万元,与胡宗贵做出的聚恒益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800万元,2022年度不低于1000万元的承诺相比较,大幅超出。但2023年中报显示,聚恒益今年上半年营业利润才500万元出头,净利润更只有352万元。
中银绒业方面,则是在2015至2019年持续巨亏五年,扣非净利合计亏损近70亿元,一度被ST并走到破产边缘。2019年公司完成破产重整,并在继续保持羊绒业务的同时增加了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锂电池应用端业务,以及特种石墨业务。2022年年报来看,公司新能源业务营收占比已达八成。
重整后,中银绒业业绩有所起色,但扣非净利依然在亏损边缘徘徊。
截至9月8日收盘,中银绒业最新市值仅71亿,比高峰时缩水八成多。截至今年8月末,公司有股东12.85万。
编辑: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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