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销售今年可以开票吗?

去年的销售今年可以开票吗?

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可以跨年度补开的;

如果上年已计收入那么在增值税申报时体现的是无票收入,今年可以补开,补开当月在增值税申报时无票收入栏填负数.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规补开的处罚

(一)对开票方的处罚

第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纳税人.

如果没有同时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应适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首先,要责令改正(限期开具发票)

其次,要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处罚金额, 如果属于零售、服务等行业,并且消费者没有举报,应当视为正常经营状态,不予追究;如果是经消费者举报的,应当责令改正,可以从轻(定额)处罚;如果属于企业纳税人并且是数额较大的经常性业务,则应当从重处罚.

第二、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如果同时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则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处理,首先,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其次,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未依法申报行为处以罚款;

第三、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者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最后,如果有违法所得,则予以没收.

(二)对受票方的处罚.

第一,受票方为自然人或者普通消费者的,应视为正常状态,一般不予追究;但是,对有证据表明是恶意帮助纳税人偷税并且有违法所得的,则适用《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从重并处罚款.

第二,受票方为企业纳税人的,应以落实”应知义务”为原则,结合”造成后果”和受票方的具体表现区别对待:

(1)对非恶意帮助纳税人偷税(如:主动放弃索取发票权利),并且未造成纳税人不缴、少缴税款的,一般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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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了能不能直接补开?

发票丢失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不能直接补开.

一、 增值税发票丢失要根据以下五种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

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开具流程:

1、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2、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去年的销售今年可以开票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去年的销售是实际真实发生的,今年补开发票也是可以的.如果去年已经做无票收入,那么补开发票还需要先冲无票收入,然后按票申报;如果去年没有报去年销售,可视为今年销售,开票申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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