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的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已经不能作废了,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
如果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如何开具红冲发票?
在开票系统中开具就可以了.
1、当然是打开你的开票系统,然后进入,这个笨蛋都知道.
2、进入”发票管理”,点击”发票查询”,找到那张让你手足无措的发票,然后记住它的”发票类别代码”和”发票号码”.
3、再次进入”发票管理”,点击”发票填开”,进入开票页面,然后点击页面上”负数”选项.
跨月的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吗?通过上文提及到的相关介绍资料可知,相信你们都清楚针对企业跨月需要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务处理上应该是可以按照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冲销的,如果你们看完后还是不知道的话,没有关系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进行咨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