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厂房没有正式发票能作为固定资产按月折旧吗
《企业所得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假如你公司还没有与承建方就新建厂房工程进行完全结算,也没有取得承建方的正式发票,但是该新建厂房已投入使用.那么根据以上税法规定,你公司可以先按厂房建设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如果最后所取得正式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应在厂房投入使用后的12个月内进行调整.
没有发票的费用如何入在建工程后转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取得发票后再作调整.具体调整办法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对于没有发票的费用入在建工程后转固定资产,可以这样做: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销售.
(三)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自建厂房没有正式发票能作为固定资产按月折旧吗?通过小编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小编认为企业自建厂房如果没有取得正式发票可依据合同先入账,然后再进行调整.至于具体如何调整,大家如果想要了解,请收藏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