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费用处理方法是什么
公司的费用如果没有取得正式发票,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把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了其他发票冲抵即可.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第二种: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记入相应的费用,但这部份费用属白条支出,税务是不认可的.年末,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份支出应做纳税调整增加.借:相关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明确了几种情况是可以用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例如以下几项费用支出不需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1、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例如企业的买菜费、修锁费、搬运费等,只需要取得一张个人开具的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的收款凭证就可以.也就是只需收据完全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和现金福利性质的支出,只需要凭已完成个税申报的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考勤记录、付款证明等能证实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内部凭证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3、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补助、误餐补助,只需要凭对应的差旅费报销单,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4、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因为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合同、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
费用发生时已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2018年支付全年保洁费用20,000元,年末时仍没有取得发票,财务人员根据权责发生制分月计提了费用.年度汇总计提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保洁费 20,000
贷:应付账款20,000
借:应付账款21,200
贷:银行存款21,200
1、 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
在2019年,2018年汇算清缴结束前,收到了金额为20,000元、税额为1,200元的保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作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保洁费 -2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
借:管理费用-保洁费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0
贷:应付账款 21,200
因为汇算清缴还没有结束,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对20,000元的保法费不进行纳税调整,允许在税前扣除.
2、 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发票
在2019年8月才收保洁服务公司的发票,是金额为20,000元、税额为1,2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先在2018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在《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0行”账载金额”与”调增金额”处分别填写20,000元;
收到发票时,作分录,
借:管理费用-保洁费 -2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
借:管理费用-保洁费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0
贷:应付账款 21,200
然后,提供专项说明给税务局,并到税务局柜面对2018年的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重新填写申报,而原来在《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0行”账载金额”与”调增金额”处填写的20,000元,改为0;
关于无票费用处理方法是什么的内容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其实这个并不难,公司的费用如果没有取得正式发票,有以上两种处理方式,我们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处理就好了,而且必须要严格按照步骤来操作,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本网得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