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私宅出租也要纳税

“这几天,我们门店接到很多租赁客户的咨询电话,多是关于个人住宅租金税收的事。”近日,杭州市地税局再次明确,凡有房屋出租行为的纳税义务人必须自觉申报纳税。此声明一出,引起租赁市场极大关注,据杭城各大房产中介反映,已有不少房东表示,看情况可能会适当上调租金。

“其实,住宅出租一直以来都是要纳税的。租金税收应该是房东缴纳的,不过,主动纳税的房东寥寥无几。”据了解,房东自行申报房屋出租,根据《房屋出租管理条例》的规定,应该到当地的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然后才能出租,而且应该照常纳税。某中介公司老总透露:“可是,现在更多的房东是私自出租,却没有主动申报纳税。与国外相比,我们的一些房东纳税观念非常淡薄。”他介绍,公司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外籍租客在汇丰公寓租了一套房子,月租金是2100元,外籍租客要求房东提供发票,房东却十分不愿意,提供发票就意味着,房东每个月必须缴纳200多元的租金税收,因此房东当然不乐意了。于是,一笔租赁业务就此告吹。

“房东不主动申报纳税,租客不索要发票”已成为目前私宅租赁市场的普遍状况。“租客支付租金时,很少主动向房东要发票的。”租客小夏在租房两年期间都没有向房东要过租金发票,他坦言:“一来,即使要了房屋租金发票我们也不能报销;二来,‘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房东要上缴房屋租金税收,这笔税费肯定会要转嫁给我们的,比如说租金将更高。”不少中介公司的有关人士也提出,房屋租金税收可能“转嫁”给租客,“以前,即使偶尔碰到要求开具发票的租客,房东通常都要求拿到‘净租金’,即把租税转嫁给租客承担的。而且,昨天电话在咨询中介公司有关税收时,一些房东明确表示:如果是强制性的话,他们会考虑把房屋租金挂高一点。”

那么,住宅租金税收到底该怎么缴纳呢?杭州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指出,个人房屋出租申请,具体可去租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