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号可以打给私人吗?
可以.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奖励证明.
(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6)借款合同.
(7)保险公司的证明.
(8)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9)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10)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第一条第三款,简化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处理手续.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私人账户可以转账到对公账户吗?
方案一:如果客户是公司,那货款必须以公司公户打过来,可以退回给客户个人账户,让客户用公户转过来.
方案二:个人汇入你公司公户时,资金用途注明”代**公司付货款”等即可.汇款单未注明的,可以另开证明单即可.
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销售情形之一,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受赠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
8.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对应的税费收入.
对公账号可以打给私人吗?综上述所,我们都知道对公账户是可以向私人账户打款的,但是也需要符合公转私的打款条件.不仅如此,对于打款金额也是有限定的.所以我们在判断对公账户是否可以打款给私人账户时,要看资金使用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