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有什么范围

依据劳动监察法的规定,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主要是劳动者的投诉,如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侵权等的案件。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有什么范围”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劳动监察法的规定,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主要是劳动者的投诉,如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侵权等的案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