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违约金和赔偿金会计分录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视为营业外收入.它不符合收入的定义,而是一种”利得”,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收到违反合同的违约金或罚金应作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
罚款支出需要开票吗?
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致的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罚款应该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核算,罚款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XX罚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关于收到违约金和赔偿金会计分录的处理方法,在此基础上我们补充了企业罚款支出的会计处理,我觉得对于违约金补偿金的收入和支出平常看待,作为偶发性的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只要在发生时可以进行正确核算了,更多更复杂的财税问题可以联系我们会计实务大全网的专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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