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备注可以随便写吗
不可以随便写,要按照和实际交易相符的内容填写.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发票备注栏想写就写不想写就可以不写?
之前有公司被税务局稽查,查出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合规,说不让税前扣除.
但实际上发票一点错误都没有,检查人员凭什么不让税前扣呢?后来才发现写在票面上的内容都对,就只有一点,备注栏上是空白的,没有写该写的内容,所以检查人员说不能扣.会计以为备注就是想写就写,不想写就可以不写啊.虽然前些年检查的时候对备注栏是没有要求的,但是营改增以后,已经规定了好些备注栏是必填项.
提醒:发票备注栏并非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作为会计工作人员,因小失大的事情,要特别注意
案例:一家公司在一次税局稽查该企业时,被指出存在大量取得的专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
其中提到2017年度的房租990万元,取得是一般计税增值税率11%的专票,由于出租方会计开票时候太大意,在发票备注栏漏填了不动产的地址,从而导致他公司98.11万元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以上内容就是针对”发票备注可以随便写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发票备注一定不能随便写的,上文也举了相关的案例,对于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是不能作为有效的税收凭证的,一定要注意,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参考上述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