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委托加工产品的会计分录?

发出委托加工产品的会计分录?

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缴税金-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1.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应缴税金-消费税(待抵扣)

贷:银行存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2.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erp系统是什么意思啊

消费税

消费税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来源,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税的义务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企业生产税法规定应征消费税税目的产品而应缴纳消费税(如烟、酒等),这种形式在会计业务处理中相对明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则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后收回或直接销售或再投入生产,这样在委托环节、加工环节 、收回环节的业务处理就与其他类型有所不同,需要区别开来.

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作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两者之间的差额进入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科目,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税金有消费税等除增值税以外的税金.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额.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两者之间的差额进入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

凡属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企业 ,其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不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凡属加工物资用于非应纳增值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以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 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

凡属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 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的,应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记入”应交税金 –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

发出委托加工产品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相信大家看完本篇文章应该对委托加工产品的账务处理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会做相关的会计分录,这里要注意的是委托加工公司交的税为消费税哦.更多会计知识关注小编可获得,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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