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析
诚实信用原则是公民从事民事活动的“帝王规则”。我国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不规范状态,因合同效力引发的法律风险比比皆是。安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无效,当事人各自返还对方的财产。作为普通的企业管理者,很难吃透繁杂的法律规定。有的不法分子趁机利用比尔的盲目性,设置圈套,利用合同效力为自己牟取不法利益。
防范技巧
为防因合同效力而引发纠纷,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专业人士把关
如是大宗合同,最好让专业人士把关,以堵塞漏洞。
2、保留各种证据
为防止对方进行恶意欺诈,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各种材料以作为日后解决纠纷的证据。
3、依法行使撤销权与无效认定权
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于违法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认定无效或者请求撤销。如申请成立,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2条)
应注意的是,违反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特许经营规定的,超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况: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例外。
根据这些规定,我们在审查经营范围时就要这样一个标准:一般的超范围经营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但如果合同的内容涉及限制经营、特许经营项目的,就要要求对方具备相应的资格。如果对方不具备这些资格的就不能签订合同。
(2)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法》第5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