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奖励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修订)》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对市或区县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发给企业高级人才的奖励,不属于免征个税的范围,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的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好了,关于上述”人才奖励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的问题,小编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看过之后还会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多多咨询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