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如何分录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时: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时: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加计扣除的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75%.高新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好了,关于上述”加计扣除如何分录”的问题,不知道大家都了解清楚了么?其实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还有小小的疑惑,可以继续咨询小编哦,小编陪您一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