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金额和单价怎么填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单价是必须填的吗?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填写数量单价的需要作废重新开票.否则,接受票据的单位也不能使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要求: (一)填写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合法有效吗
问: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填写数量、单价,也无清单,但填写有金额、税额;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填写数量、单价,也无清单,但填写金额、税额,这样的发票是否符合填开规定并可以作为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合法有效凭证?
答: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就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但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还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增值税专票金额和单价怎么填?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也就是说这是必填项,上文给大家讲解了开具填写增值税专票的相关要求,如果填写项目不全的话是不可以用的,本文就为大家讲述到此,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网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