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扣除10%账务处理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值税,按加计抵减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加计扣除申报表怎么填写?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以上就是小编对”增值税加计扣除10%账务处理”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对于此政策还是进行尝试,并非所有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可以享受,而是只有政策中列举的四项服务业务可以享受.对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后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