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偷税漏税,但是总有人想有心或是无意的偷税漏税。那么“偷税”与“漏税”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问:“偷税”与“漏税”有什么区别
答:“偷税”是指纳税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用欺骗、隐瞒等手法逃避纳税的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
“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两者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偷税”是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漏税”则是无意发生的漏缴行为。
(2)处罚不同。对于“漏税”的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而对“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新《刑法》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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