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公告相关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清仓式违规减持者系“再犯”

财联社9月7日电,我乐家居午间公告,因涉嫌超比例减持,于范易等相关股东已于9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告知书。我乐家居公告称,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据财联社记者了解,上交所也已在第一时间对于范易等相关涉嫌违规主体发出监管函并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小财注:我乐家居股东于范易等的违规行为主要是持股变动比例“越线”未履行信息披露及暂停减持等义务和要求。而早在2021年,于范易等入股我乐家居之时,就曾在达到举牌线(持股5%)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越线继续增持,其也因违规举牌先后受到上交所、江苏证监局的监管关注、警示。当时,于范易等曾向监管部门表示,将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财联社记者 赵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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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晚间,我乐家居在发布的异动公告中提到,经公司与其他股东核实,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244.04万股,持股比例为7.1124%。截至2023年9月6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为0.0013%。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为2244.04万股,减持比例为7.1124%,并买入4200股。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变动情况。

就在我乐家居公告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后,上交所随后就我乐家居股东涉嫌违规减持下发了监管工作函。

实施减持未提前公告或是我乐家居股东此次减持违规所在。我乐家居在随后发布的公告称,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公司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规定。**要求公司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同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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