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企业自主创新保护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公司学会了举起法律“武器”应对行业恶性竞争,维护自身权益。
作为坚决维护自身权益的典型企业之一,天赐材料(002709.SZ)不仅有着“电解液一哥”之称,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方面,更是走在行业的前列。
据悉,天赐材料曾于2022年底发现子公司九江天赐前员工涉嫌侵权并报案,钛媒体APP最新了解,该嫌疑人已于近日被警方批捕,目前案件正在刑事侦查中。
今年8月,天赐材料曾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于8月7日立案,并于8月22日发出法院传票,预计案件将于10月9日开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6月6日举行的一场新能源行业会议上,天赐材料董事长徐金富曾在现场指出:“企业面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偷’。发展壮大的时候一味靠‘偷拿主义’,是不能解决企业持续发展的本质源动力的。”
从上述几次经历可以看出,天赐材料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维护企业自身权益方面的重视程度。
根据现行法律,目前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明确,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均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三度被侵权,天赐材料再报案,嫌疑人被批捕
天赐材料是电解液领域的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锂离子电解液、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电解质及添加剂、固态电解质、正极材料等。EVTank数据显示,2022年,天赐材料以35.9%的市场份额占领中国电解液市场行业第一的位置。
公司深耕电解液领域多年,具备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但也正因为如此,天赐材料也避免不了会被同行“挖墙脚”且多次被侵权,进而走上积极维权的道路。
据天赐材料相关人士透露,天赐材料子公司九江天赐曾于2022年底发现某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建设液态锂盐项目,经查询相关报告书发现,该项目与九江天赐的六氟磷酸锂工艺流程高度相似,存在涉嫌商业秘密侵犯,且九江天赐前员工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为保护权益,九江天赐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并进行深入侦查。
钛媒体APP最新了解,上述涉案相关嫌疑人已于近日被批捕,目前案件仍在刑事侦查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侵权事件之前,天赐材料就已经两度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在刚刚过去的8月,天赐材料发布了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立案受理。本次起诉对象为金石资源(603505.SH)及其子公司江山金石和一个名叫陈春财的人。
公开资料显示,金石资源是国内最大的萤石矿企业,2021年10月,金石资源宣布在浙江省江山开发区投资年产2.5万吨新能源含氟锂电材料及配套8万吨/年萤石项目,正式跨界进入锂电材料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天赐材料与金石资源的纠纷正与锂材料六氟磷酸锂生产配方及工艺的泄密有关。其中,六氟磷酸锂是电解液产出的关键原材料,占据电解液生产成本的43%左右。
早在2005年,天赐材料就开始六氟磷酸锂的研究工作,在结合自身研发及引进相关技术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六氟磷酸锂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包含五氟化磷的制备工艺)、生产设备以及设备参数为核心的技术秘密。后于2007年成立九江天赐,作为六氟磷酸锂的研发基地及生产基地。
2009年10月,被告之一的陈春财入职九江天赐,任技术部副总经理,负责六氟磷酸锂的日常生产和工艺变更,对六氟磷酸锂的技术秘密方案完全了解。2014年5月13日至2017年5月12日期间,陈春财与天赐材料签订《劳务合同》(含保密协议),担任天赐材料的技术顾问,负责六氟磷酸锂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2022年3月,金石资源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五氟化磷的制备方法及其用途”的发明专利申请,该专利公开文本中记载的第一发明人为陈春财。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金石资源作业指导书中披露的专利公开的路线,与陈春财在天赐材料及九江天赐掌握的合成五氟化磷的技术路线实质性近似。天赐材料因此认为,陈春财与金石资源侵犯了公司的技术秘密。
同年11月,金石资源子公司江山金石公开了一份“年产15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合相关专利和环评报告,天赐材料认定,江山金石生产六氟磷酸锂的技术方案与天赐材料的六氟磷酸锂技术秘密内容相同。
鉴于此,两天赐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8月7日立案,并于8月22日收到法院传票,预计案件将于10月9日开庭审理。
天赐材料要求金石资源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六氟磷酸锂产品生产工艺、专用设备、生产配方等技术秘密信息的侵权行为,同时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9000万元及鉴定费、调查费及律师费80.2万元。
针对天赐材料提起的诉讼,金石资源回应称,对后续结果都尚不确定,无法预计损益影响,并表示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及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
另外一次,是于2017年发生的“卡波”技术侵权案。
2017年,天赐材料因前员工华慢利用其“卡波”产品研发负责人的身份非法获取了公司卡波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资料,并泄露给安徽纽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安徽纽曼”)非法使用,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在经过五年的维权之路后,天赐材料大获全胜。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判定安徽纽曼存在恶意侵权、情节极其严重的基础上,顶格5倍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3000余万元。华慢及安徽纽曼法人刘宏除了要分别承担500万元、3000万元的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外,还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分别处罚金100万元。
据悉,“卡波”技术侵权案的诉讼是最高法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第一案,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
侵犯商业秘密或涉刑,最高刑期将达10年
近年来,在下游强劲需求拉动下,锂电材料企业正进入产能高速扩张期,但是行业内却频频曝出商业侵权案件,已有多家行业龙头遭遇商业秘密侵权。
2020年3月,宁德时代(300750.SZ)遭遇专利侵权,并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诉。2021年8月,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侵权方构成对宁德时代技术专利的侵害,并判其向宁德时代赔偿2330余万元,涉及经济损失和制止侵权的相关费用。
2022年7月,贝特瑞(835185.BJ)在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时称,不少投资者、客户和合作伙伴通过不同方式反映公司前总经理岳敏在任职期间与供应商有不正当利益关系,离职后成立浙江碳一从事负极材料业务,与贝特瑞竞争。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经聘请了专业律师对此进行专项调查、取证并启动司法程序。
2023年5月,恩捷股份(002812.SZ)向金力股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3个涉案专利与锂离子电池隔膜或涂布隔膜相关。3个月后,恩捷股份再对金力股份发起诉讼,因对方2个涉案专利侵害了公司非水系二次电池用隔膜相关发明专利。两次提诉累计索赔2.8亿元。
不难发现,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在锂电行业屡见不鲜。这些案件,大多跟前员工或者竞争对手的“挖角”有关。而在现象背后,又与目前锂电行业因为快速扩张而导致的核心技术争夺战密切相关。
由于锂电行业是新兴行业,从业人员规模有限,不仅是普通工程师紧缺,技术研发类的人才尤其稀缺。从同行中高薪挖人,成了众多新公司快速切入行业的“捷径”。更有一些公司打着“挖人”的名义,实际却是谋取这些人才掌握的成熟企业的技术机密,宁德时代、天赐材料等行业龙头免不了成为这类公司的重点对象。
基于如此背景,国家层面近年来也在持续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2017年至2019年,我国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三次修改,提高了法定赔偿限额、增加了惩罚性制度、降低了权利人对侵权成立的举证责任。值得一提的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增加正是由天赐材料“卡波”技术侵权案直接推动,该案判决后,国家以立法形式明确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标准。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宣判的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欣晨新技术有限公司诉王龙集团有限公司乙醇酸法制备香兰素工艺技术秘密案件,被告王龙集团公司等被判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是人民法院史上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
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降低了入罪门槛,刑期最高可判10年。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旨在通过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的创新试点活动来探索商业秘密强保护的路径。
法律法规的完善,让中国企业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更有据可依,有法可依。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持自己的技术秘密与知识产权,尤其是龙头企业。
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子军律师指出,如果一个行业频繁地出现商业秘密侵权现象,且得不到制止,那必定会大大地打击企业创新的信心和意愿,长此以往,会酿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整个行业将会是抄袭泛滥、盗贼横行。这对被侵权的企业来讲将会是灾难性的打击。他呼吁,企业一旦发现被侵权,就要快、准、狠地采取法律手段制止,将侵权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不给侵权者任何喘息的机会。
作为积极采取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的代表企业,天赐材料曾对外表示,公司与核心人员均签署了竞业协议,并设立相关机制约束,对于可能出现的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行为,一旦取证或查验确认,公司将立即诉诸法律途径,坚决捍卫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文首发于钛媒体 APP,作者|陈伟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