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烟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贷款受理,做出初审意见,进行申贷登记后由审核人员审查,贷款审查,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贷款批准,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关于烟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烟台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贷款受理,做出初审意见,进行申贷登记后由审核人员审查;

2、 贷款审查,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

3、贷款批准,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

二、烟台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烟台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6、贷款还款卡(1类卡);

7、个人信用报告;

8、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四、烟台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公积金贷款是需要相关的材料,公积金具体的贷款金额是和房子的情况,贷款人的情况是息息相关的,公积金贷款的金额越多,那么相对的支付利息就会少一些。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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