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答:1、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项目,比如用于在建不动产时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案例
例1: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售价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
商品进销差价60
贷:库存商品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39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8
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11%)-11%=5.3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时,用原材料成本直接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就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乘以11%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将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先换算成全部的运输费用,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9/(1-11%)就是计算全部的运输费用,再乘以11%就计算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以上就是费用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全部内容,相关的资料是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