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去年的企业所得税应该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稽便函〔2009〕49号)规定,为企业自查组织实施阶段.大型企业集团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要求,在总局稽查局督导组的辅导下,布置其所有成员企业或分支机构开展税收自查.成员企业或分支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稽查局报告.对自查出的应缴未缴税款,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说明税款所属期间,并经其确认后,就地入库.企业总部要在总局稽查局督导组的指导下,调整有关账务.企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的稽查局确认,自行申报缴纳的自查税款,总局稽查局督导组不予承认.
因此,支行自查补缴企业所得税,按上述规定就地入库,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这部分补缴的税款通常应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列资料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行列示.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税金?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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