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流程
答:纳税人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首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填写《认定书》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并按《认定书》要求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明(相应的专业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营业执照;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验资证明;
7、经营场地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税务征收机关收到纳税人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书面申请及要求其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应到纳税人经营场地进行实地审查.审查的重点是:
1、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是否真实有效;
2、有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与申报的经营地址是否相符;查验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真伪;经营场所、设备配置、人员结构和数量是否具备申报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条件;
3、会计账簿设置是否健全,财务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和水平,是否能严格按会计制
度进行会计核算;
4、资金构成是否真实,与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
5、是否具备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铁门、铁窗、保险柜).
基层税务征收机关收到纳税人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县(区)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县(区)税务机关税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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