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成本抵扣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答:应视为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1、支付/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是免税的,即全额入”成本”科目.
2、财会(2016)22号文规定的是”抵扣”的税额,不应适用”抵减”的情况.”抵扣”是进项税自销项税中抵扣,按照增值税原理是顺理成章的,而土地成本是在”免税”的前提下还允许”抵减”,会计处理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免税的,是应全额列计成本科目的;二是政府规定房地产项目上游的土地”免税”,从增值税链条上来看是鼓励土地的下游降低销售价格,这是政府鼓励下的市场行为,政府在免税的前提下还允许”抵减”销项税额,这是政府给予房地产企业的一种税收补助,且只有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才允许”抵减”,即结转收入成本时,应是”与收益相关”,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3、土地成本的”抵减”应不同于旅行社业务的”抵减”.旅行社允许以抵减的形式确保企业税负不增加,是考虑旅行社的下游基本都是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交通运输业的无法开具专票的客运服务,为了确保企业税负不降低,才允许以”抵减”的形式稳定企业税负.
4、免税土地的会计处理应不同于免税农产品的会计处理.农产品的免税政策是适用于全行业所有企业的,是普惠的,会计处理冲减成本或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企业财务报表、税负都是没有不同影响的,但免税土地的这种处理会对企业土地增值税影响巨大,而且这个政策是特别给予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是政府对某一行业的特定行为的特殊照顾,应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的方式具有多样性,比如土地转让,土地出让,股权收购,合作建房等等,均属于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性质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这种取得土地的方式完全可以在计算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时,运用抵扣法来实现土地成本进项税额的抵扣.允许房企凭财政部门监制的土地专用收据等作为抵扣凭证,房企的税负将有所减轻.
增值税抵扣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发票抵扣指的是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准予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180天内进行认证,财务人员需要登录网上认证平台,选择需要认证的发票,完成认证之后才能抵扣.只有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详细介绍了土地成本抵扣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如何做,也介绍了增值税抵扣是什么意思.作为一名取得了土地的单位的财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土地成本抵扣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如本文所示.每一名会计都需要学会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学习的过程是必不可少的,本平台就是一个学习平台,希望你对本平台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