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开票项目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那么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其实这个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选择3%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放弃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按3%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17%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并且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固定资产是怎样的会计科目?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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