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征地补偿款的会计分录
补偿金的话可以记入”营”科目里,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收到政府拆迁的赔偿款账务处理
《财政部关于业收到政府拨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收到征地补偿款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整体上来说,其实按照小编老师阐述的相关介绍资料,企业在处理征地的补偿账款都是通过营科级别的科目进行处理的,具体的科目是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科目进行处理的,在本网站上关于营业外收入的介绍资料还有很多,感兴趣的同学们都可以来阅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