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预售部分货款的分录
供应方在收到预收账款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待履行合同后,收回剩余款项并冲减预收账款,确定收入:
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挂账的现象都有哪些?
预收账款挂账长期或者大额挂账的现象主要分两类:
1、非主观故意行为.部分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预收账款、发出货物后未将全部货款结转销售收入,未能及时足额纳税;以上偏差并非企业故意偷逃税款,主要是会计人员对税法的学习和理解不够,或误将预收账款结算方式当作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进行账务处理,或认为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及开具发票就可以不记收入而未结转销售收入.会计人员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时间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会计人员过多的从会计制度角度,考虑谨慎性原则,强调所有权的实际性转移,而忽视税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实现就应纳入收入,缴纳税款,混淆”预收账款”、”分期收款”等结算方式,将本应属于收款在前,发货在后的预收账款误按分期收款进行账务处理.
2、存在主观故意行为.纳税人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某一时间贷方余额为较大.该企业经营产品属于非紧俏商品,基本上是买方市场,购货单位先付款后提货的可能性较小,故检查重点放到”预收账款(暂收款)”账户.此账户反映某一时间段贷方发生额比较频繁,故通过抽取调阅发生额较大的凭证详细检查.经查阅其业务日报表和销售部门的发货记录,发现付款单位已将货提走,但发票未开,从而确定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只是部分余款未结.经过逐项核实,发现该企业将销售货款挂”预收账款”,未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少报销售额,不缴或者少缴纳税款.
销售商品预售部分货款的分录怎么处理?整体上来说,其实在销售商品过程中通过预售的方式获取部分货款,那么收到的部分货款在会计处理上应当是计入预收账款的科目处理的,其次就是等全部货款到账后可以冲减预收账款部分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关于预收账款的资料,欢迎你们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