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开错销售额和税金调整分录?
目前,常见的处理方法大致有两种:
1、纳税人当月根据实际开票情况,按照错误的税率进行申报,以后月份索要回错开的发票,冲红并换开正确的蓝字发票后,再按照正确的税率进行账务调整并申报增值税.
这种建议我不认同.因为很多发票开出后,可能无法找到受票方,也就无法进行错开发票的冲红换开,账务调整会受影响.同时,企业财务人员明知道增值税计征有差额而不及时调整,反而将错就错进行纳税申报,这是错误的行为.
2、纳税人当月根据实际开票情况,按照错误的税率进行报表,同时纳税人将因选错税率造成的增值税差额倒挤一个数字作为销售额在未开票栏进行填写申报,保证税额的准确性.这种方法我也不认同.这种方法将造成企业的实际收入与申报收入出现差额,账表不符,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
举个栗子:A企业2017年1月有一笔销售收入含税价117000元,如果正常开具发票的话,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但财务人员开具发票时,误将17%税率的错选为6%的税率.
此笔业务按照错误的税率进行账务处理,对应的收入和税金为:
借:应收账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0377.3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22.64
企业将增值税发票税率开错怎么办?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开具时未发现的,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且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及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可以作废.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需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发票.不可在票面以涂改并加盖公章的方式来更改开票信息.
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财政部令〔1993〕第6号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若发票开具错误,只能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发票,不可在票面以涂改并加盖公章的方式来更改开票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税率开错销售额和税金调整分录怎么处理?通过上文提及到的相关处理资料介绍,相信你们都知道企业因为税率出错造成销售额和税金的出错,那么在调整的时候会计分录的处理同样是按照其主营业务收入的科目核算的,当然如果你们对此上文提及到的资料还有什么问题,不妨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