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增值税滞纳金要计提城建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对加收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并入三税税额中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可见,补缴增值税滞纳金不要计提城建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补交的增值税应先根据用途计提到增值税中,如是未申报收入,则要连收入一起做,如果是抵扣了不该抵扣的进项税,则要先做进项税转出。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1、缴纳滞纳金、罚款时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及罚款
贷:银行存款等
2、所得税和增值税处理
(1)补缴时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2)根据补缴的税金做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3)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补缴增值税滞纳金要计提城建税吗相关的会计知识,通过上面的学习相信大家已经有了详细的了解,如果还想获取更多的资讯,敬请关注我们会计实务大全网相关会计资讯的更新。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补缴增值税滞纳金要计提城建税吗?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补缴增值税滞纳金要计提城建税吗?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