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有关工伤构成的三要素)

第一,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分为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种类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符合这七个条件的属于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事故时受到伤害的;二是在上班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是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的;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四是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的;五是因工出差受到伤害或是下落不明的;六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且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这三种条件的视同工伤,视同工伤的待遇和工伤的待遇是一样的,其实都是工伤。一是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内发生疾病,经抢救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二是因为抢险救灾或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三是复退军人在部队因公负伤,转业或是退伍到地方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第二,怎样办理工伤认定?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参保地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省本级参保的单位,向所在地市社会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参保的,或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县、区社会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四个方面的资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劳动合同或是劳动关系证明;三是工伤诊断证明书或是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四是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是资料。

社保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为工伤,享受非因工受伤的待遇。

第三,工伤认定的作用和意义。

职工受工伤以后,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办理工伤认定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社保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到工伤待遇的赔偿。工伤赔偿和非因工伤赔偿的差别是非常巨大的。

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进行赔偿。其主要的意义是可以规避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和工伤事故导致的经济风险;对于受到工伤事故的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可以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赔偿,赔偿待遇不受单位经济效益的影响,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保障。

第四,工伤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享受以下五个方面的待遇。一是受工伤之后的医疗保障待遇,受工伤职工的住院的医疗费、康复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更加有保障;二是相关的护理费用和伙食补助、误工补助等;三是伤残赔偿费用,这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决定;四是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五是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还要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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