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晚间,中广通能源云南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发表一篇文章《谁是中广通造谣事件的幕后黑手?》,称遭受两次造谣诽谤网络暴力事件,已经起诉两家媒体,同时还起诉国家电投,认为后者对其名誉造成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
打着中广通名号的企业自称央企,此前一家“中广通”企业已经被国家电投官方声明和自己没有隶属关系,被官方盖棺定论为“假央企”。
证券时报·e公司此前报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6月21日发布一则招标公告,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发布了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金额达到350亿元。
企查查显示,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6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招标公告显示其350亿元资金已自筹完成。
根据公司登记信息,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为国家电投的6级子公司,持股层级分别为国家电投——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元伟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每一层都是100%持股。
一般来说,距离真正央企层级越远,央企的身份就越可疑。果然,国家电投官网很快披露,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将中电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发中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鑫源智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为国家电投下属公司的子公司,另外,网络发布的某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其招标人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非下属公司,其发生的招投标等一切行为和发布的项目均与国家电投无关。
在媒体报道和国家电投打假等共同作用下,甘肃酒泉肃州区政府很快解除了与中广通的合作。近日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咨询肃州区官员,称此后和中广通再无接触。
《南方周末》最近发布报道称,7月20日,南方周末记者前往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采访时,亮明身份出示新闻记者证后,遭到包括该公司负责人在内的多人野蛮对待,记者手机被抢夺,一度被困,数次被威胁“打死”、“杀掉”。南方周末随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8月7日,事发18天后,该公司以“在新的办公场地清理办公物品时发现一部手机”为由将记者手机交至警方。
据《南方周末》报道中,中广通借助央企身份拿到项目后,将项目发包给不明真相的承包商,以此渔利。
不过中广通的看法与众不同,认为国家电投发布的《关于不法企业假冒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子公司有关情况的严正声明》,导致中广通被全网发布为“假央企”,给企业的名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中广通认为,央企混改三级、四级、五级、六级是合法的既定发展模式,民营企业有实力却无缘参与大项目,故采用缴纳管理费,以央企混改公司的性质谋求发展。像这样的企业,全国有几万家以上,都是为了更好的去落地项目,发展经济。
如果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电投认定为三级“假央企”,却还可以光明正大发展下面的四级公司,那就是国家电投监管不力造成,中广通也是受害者。
中广通称,于2023年7月5日起诉了国家电投,8月4日已立案。实际上,中广通文章中贴出的是某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非“立案”,内容显示为名誉权纠纷案件,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中广通混淆了央企混改和假冒的概念。央企混改是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成立合资公司,股权有交集,但是假冒央企没有双方共同出资,是在央企未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采用名称相仿的方式混淆或者伪造公章等非法方式投靠。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此前采访国家电投内部工作人员,称“在此之前,我们就已经发现这些假冒央企,也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撤销注册,350亿元招标发布后,我们担心造成不良社会后果,发布了公告。”
去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假央企名单中,有6家中广通名称字样的假央企,分别是中广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广通供应链控股(广东)集团有限公司、中广通数字文化(广东)集团有限公司、中广通建筑工程劳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中广通国际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中广通大健康(广东)集团有限公司。其中井维是两家假冒央企公司法人。这些公司有个共同特征,向上追溯,最终实控人是“物资部国家物资储备局”。
长期以来,部分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公章、虚假证件等方式,恶意将企业注册为中央企业下属子公司,冒用中央企业名号开展经济活动,挂靠的“假央企”“伪国企”向下延伸扩张,乱象丛生,顶着国企名义招摇撞骗,甚至从事骗取银行贷款、欺骗社会公众和地方政府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务院国资委2021年和2022年已两次对“假央企”和“伪国企”进行集中公示,国资委明确表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如发现其违法犯罪行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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