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识大全及解释(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1、商店说,假一赔十,偷一罚十,只前半句有法律效力,因为是约束自己有效,加重他人责任无效。

2、员工辞职,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不需要公司同意。

3、竞业限制、降薪、调岗、更换上班地点都是实质性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员工同意的,决定权在员工。如果公司因为员工不同意而辞退,公司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索要赔偿。

4、在超市/商店买到了过期食品,可以索要价款10倍或3倍损失的赔偿,1000元兜底。

在食品安全领域,不打击知假买假,但仅限食品,如果是日用品如衣服,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因为吃错东西会要命,穿错衣服不会。

5、酒吧捡尸体干坏事会构成qj罪,仅限男捡女。女捡男顶多强制猥亵,因为qj罪的受害者只能是生。

6、借钱给朋友记得在转账说明标注“借款”。

7、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公司没有罚款权,如果有什么迟到罚50的规定,你可以不交的,公司这个是违法行为。

但如果是按上班时间只支付对应工资,这是合理的。

8、如果去公司上班,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员工可以请求第2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

月工资1万的话,最多赔22万(含本应支付的工资11万)。

9、员工提交离职,公司开了辞退通知书而不是离职证明,不要生气,别撕毁辞退通知书,这是公司在给你发红包,去劳动仲裁诉公司违法解除并索取赔偿。

10、按揭买房要注意合同,你和银行的借款合同、你和开发商的买卖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比如你和开发商的合同约定6.1付清房款,但银行到

6.30都不放款导致你违约,你要赔偿开发商违约金的。

签合同前要注意看条款,坑总埋藏在你没留意的方,不懂可以咨询律师。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