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工资总额如何确定?
丨工资总额
残保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不是”工资薪金总额”也不是”应付职工薪酬”而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丨计算口径
用人单位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工资总额由以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制字[1990]1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丨对应科目
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总之,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缴纳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来未尽到社会责任义务(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种代偿形式,具有强制性,可以依法合规的减免但不能欠缴、不缴.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那么就需要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工资总额如何确定?综合以上内容所述,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中汇总的相关账务处理资料介绍,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计算就是利用企业上年度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的人数.如果你们觉得上文讲解的工资总额的计算公式有什么问题,不妨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