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种核定后怎么领取发票?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具体办理流程为:
(1)领取表格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2)提出申请
填写表格后,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办理领购普通发票资格.
(3)审核办理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由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等情况,核准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种类、联次、版面金额.
(4)领取审批结果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承诺的期限后,到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发票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铺.
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票种核定后怎么领取发票?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按照小编老师在上文提及到的相关处理资料介绍,相信你们都知道领购发票其实很简单的,主要是领购发票的审批流程办理有些麻烦的,需要提供对应的资料到税务机构进行审核的.更多关于发票方面的资料都在本网站上,感兴趣的都可以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