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申报盈利如何弥补亏损?
根据《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实际利润额=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未弥补亏损-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利润总额”本期金额填9万元,第一季度为31万元上期已申报,故累计金额不需填列,表格自动填列为4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则本期按9万元申报计算所得税;
上一年度亏损50万元的,在第一季度报告时应弥补上一年度亏损50万元,并填写50万元一栏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第一季度申报-19万元不缴纳季度所得税,第二季度继续补偿.本期实际利润为-10万元,不缴纳所得税.
上一年度亏损20万元的,第一季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0万元,并填写上一年度亏损栏20万元.第一季度所得税由11万元组成.当期实际利润为9万元,所得税按9万元计算缴纳.
预缴申报表利润总额改实际利润额怎么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
“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为了节约成本,已经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并尚未使用完的,可继续使用,其中”利润总额”一栏按照上述说明的口径填写.
季度申报盈利如何弥补亏损?整体上来说,其实我们都知道企业的季度申报盈利部分用来弥补亏损的部分,在会计处理上是可以进行操作的.相信你们看完上文全部资料后都知道该如果进行计算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对此内容感兴趣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