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盗窃罪重新量刑了吗(盗窃免于起诉的最新规定)

凌晨3点,万籁俱寂。突然,一个身影,鬼鬼祟祟地出现在街道拐角。只见他四下张望,确定无人后,迅速地跑到路边的一辆面包车后。一番摆弄后,他拉开了后备箱,钻了进去……啊!红包!即使这么浓重的夜色,也遮不住他眼中喜悦的火花。从副驾驶储物柜里,他翻出了一个红包,里面装着100元。

他略带不满地捻了捻,一脸嫌少的样子,但是,总算是“不虚此行”,他悻悻然地朝窗外望了望,轻手轻脚溜下车,小心翼翼关上车门,一溜烟消失在茫茫夜色中……次日清晨,车主来取车时,发现车锁被撬开,车内现金被盗。虽然钱不多,可是,小偷能偷自己,就不会偷别人吗?这样一想,车主赶紧去派出所报了案。之后连续10天,风平浪静,仿佛那夜的盗窃事件,只是个偶然。

然而,就在第11天凌晨1时许,同一个身影,又幽灵般地出现了,这次,遭殃的是一辆外地车,车内装有270元现金的红包被盗。也许是因为收获增多,小偷仿佛得到了某种“鼓舞”,次日凌晨3时许,他“再接再厉”,又在一辆车中偷到放有400余元现金的红包,高高兴兴地离去。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个小偷还真挺“幸运”,次次不落空。其实也不奇怪,当时刚过完年不久,有些车主顺手将一些红包放在车上备用,结果让小偷得逞了。在此顺便也提醒大家,车上千万不要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啊。

不过,这个小偷也算“不幸”,因为,三辆车主谁也没有因为损失小而置之不理,反而都及时报了警。也正因此,公安机关通过调取视频、研判线索和侦查追踪,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归案。戴上手铐的苏某,交待得很爽快:十几天前,他来到深圳打工,小学都没毕业的他,只能从快递员做起。因为手中没钱,白天他送快递,晚上没事时,他就出去在路边瞎逛,看看哪个车的后备箱能弄开的,他就顺便“光顾”一圈,弄点零钱花。

这可不像偶犯啊。警方再一查,发现苏某前科累累:从2014年起,他已经先后四次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只不过因为他每次盗窃数额不大,所以刑期也不长。也就是说,在过去的七八年里,苏某一直生活在从盗窃到坐牢,到再犯、再坐牢的恶性循环中……深检君的小伙伴,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受理了该案。讲真,和那些大案要案难案相比,这种多次盗窃的小案子委实算不得什么,但是,苏某的案子,让办案检察官还是有所触动:一个好好的小伙子,为什么一直在走下坡路?

原来,26岁的苏某,来自粤东偏远地区,他的父母没有结婚,就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之后,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带着三个孩子生活。因为家境贫寒,哥哥逼他盗窃,所以他逐渐养成了不劳而获的恶习。在看守所提审完毕,检察官诚恳地对苏某说:“盗窃只会让你的路越走越窄。你这么年轻,大好的人生,就打算这样反反复复在监狱中度过吗?你从小没有一个完整的家,难道你不想将来自己建立一个温暖的家?你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在良好的环境里成长?男子汉三十而立,如果从现在起,你走正道,不犯法,好好学本事,不愁将来翻不了身。”

春风化雨般的谆谆引导,让原本以“四进宫”“老油条”自居的苏某,第一次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苏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2021年8月,检察机关将案件诉至法院。在法庭上,辩护人对苏某的情况作了说明,苏某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忏悔,请求法庭给予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根据庭审情况,公诉人当庭调整了量刑建议。2022年1月20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小编真心希望苏某能吸取教训,把这次坐牢变成新生活的开始,让社会从此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一个踏实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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