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租金时计缴增值税的分录
如预收房租行为发生于2016年5月1日之后应缴纳增值税,并应于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缴纳.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承租人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每月底确认租金收入
借:预收账款-承租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营改增后租金收入如何交增值税?
关于租金收入怎么交增值税的情况,共有以下四种:
1.《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第二款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2.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八条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1)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以上整理的资料信息,就是我们关于收到租金时计缴增值税的分录介绍.如果我们一次性就收取了房租,我们在处理增值税时,也需要一次性计入缴纳增值税.会计处理应该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然后就是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最后在月底确认租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