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国债利息收入
1、企业所得税中的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哪些企业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主要有:
1、居民企业,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即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中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计算所得税之前,企业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