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做凭证
根据财税〔2018〕99号(以下简称99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享受此加计扣除政策的应按年度计算,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期初发生时费用归集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2.确认管理费用、无形资产
借: 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
贷: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3. 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后无形资产的摊销
借: 管理费用
贷: 累计摊销
备注:在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不需要单独做分录.
案例分析
某企业,截止到2019年12月份,与研发相关的支出50万(其中费用化支出10万,资本化支出40万,此研发项目已于2019年1月形成无形资产,假设会计与税法摊销方法一致,10年,无残值)
在会计做账方面:
①首先归集研发费用: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0万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0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50万
②其次结转研发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究费用 10万
无形资产 40万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0万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0万
③2019年需摊销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 4万
贷:累计摊销 4万
假设本年利润总额为100万,费用化支出在扣除管理费用10万的基础上加扣10*75%,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少7.5万;资本化支出加计摊销4*75%*12/12,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少3万.
调整后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项-纳税调增减少项=100-7.5-3=89.5万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要求
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应该:
1.遵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2.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3.研发与生产分别核算: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97号公告为指导企业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做了细化规定,以帮助企业防范相关风险:
1.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
2.企业可参照97号公告所附样式,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编制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3.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做凭证?本文根据相关的政策和案例相结合,给大家讲解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凭证的处理,也给大家讲到了研发费用会计核算要求,制度的改革是一种趋势,最后小编建议大家时常关注,以免工作出现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