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还,原来真的会坐牢呢……”“那XX还欠我一大笔钱,我要去起诉他,看他还敢不还!”围着广发圩的公告栏,群众们议论纷纷。
日前,为加强打击“拒执罪”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对“老赖”人人喊打的局面,嘉禾法院对该院判决的4个典型“拒执”犯罪案例以布告的形式予以公示,并在全县人员密集区域、部分乡镇村庄进行张贴,吸引众多群众驻足围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嘉禾法院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破解案件执行难的重要抓手,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刑事打击。2020年以来,嘉禾法院已对123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75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以“拒执罪”审结并判处案件4件4人。
今后,嘉禾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进一步警示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哪些情形构成“拒执罪”?
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可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对“拒执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