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线建设应视同销售吗

请问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线建设应视同销售吗

生产线属于经营设备固定资产,安装生产线领用自产产品,不视同销售收入.(因为购入机械设备税法上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做确认销售收入,一销项,一进项,属于多余的事,因此安装生产线领用自产产品,所以税法上不确认销项税额).

如钢铁厂安装新生产线领用自产产品,按商品成本结转作分录:

借:在建工程-X生产线设备安装

贷:库存商品-圆钢-28厘钢材

贷:库存商品-线材-6厘钢材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如何缴纳资源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规定:”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规定:”二、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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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产品转自用固定资产是否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自产产品转为固定资产自用不属于视同销售,不需缴纳增值税.

请问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线建设应视同销售吗?既然税务局规定它们不视同销售处理,那在做账、报税时要按照实际要求来入账.公司使用了自产产品后,增值税上怎么样入账,如果财务比较犹豫,不妨多通过网站与专业的老师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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