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总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异地总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在外地开分公司要看分公司选择独立核算还是汇总核算,独立核算就根据当地的税务政策该怎么报就怎么办,和总公司做账这些是分开的.

一、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分公司做账和总公司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总公司打过来的款项一般都记和总公司之间的往来账.但是记住,分公司没有实收资本,所以权益类只有未分配利润有发生数.

二、分公司不独立做账的情况下,会计一样要记帐,只是最后要把账报上去,给总公司统一记帐.

三、独立情况下,在分公司当地税务机关纳税;不独立的话,和总公司合并纳税.

四、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核发《营业执照》不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关于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方式有两种:一是报账制;二是分账制.

1、报账制:分公司设一出纳,不设会计.出纳只做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流水账.每月将发票等原始凭证送总公司进行会计核算.

2、分账制.分公司设会计和出纳,对分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每月将分公司的会计报表送总公司,由总公司合并报送有关部门.分账制下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设置”内部往来账”.

总公司设”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账户;分公司设”其他应付款–总公司”账户.在报表合并时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内部往来账正好对冲为零.这样即使总公司下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公司核算也不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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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1、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2、不是跨地区经营,不执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不在分支机构(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在地缴纳.

3、税款预缴,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异地总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怎么做?财务除了要懂得账务处理上的内容外,还需要清楚再异地开分公司涉及到的税务问题,明白当地税务局对此的政策上的要求.如果财务自己不能处理好这些内容,记得要多跟网站工作人员好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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