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企业购买的编织袋计入哪个科目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核算内容包括:
一、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二、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三、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四、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其账务处理如下:
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按照使用次数的分摊: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包装物押金相关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货物收取包装物押金时不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年的押金,应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如白酒,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时不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啤酒、黄酒收取押金时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没收押金或收取1年以上时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之所以啤酒和黄酒的征税规则和白酒等其他酒类不同,是因为啤酒和黄酒产品是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收的,而酒类包装物押金征税的规定只适用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的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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