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的劳务发票人员工资怎么操作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税改革后如何申报88个问题》明确: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录入人员信息要分两种情况:
1、按月正常发放工资的,”是否雇员”选择”是”,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报表;
2、不按月发放工资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否雇员”选择”否”,填写劳务报酬报表.
综上,开出的劳务发票人员的工资一般作为劳务费核算较为恰当.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如何交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随征个人所得税.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
如果相关劳务属于建筑劳务,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好啦今天关于开出的劳务发票人员工资怎么操作的解读就到这里啦,我们总结一下就是:一般来说开出的劳务发票人员的工资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而应该作为劳务费核算,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申请代开劳务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税务局不再随征个人所得税,而是在支付环节由支付所得企业代扣代缴.大家一定要记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