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下面和华律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最新规定。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不含起付标准以下和个人负担的部分。
一般来说,普通在职职工在发生状况前往医院门诊治疗住院,报销的范畴也大致分为起付标准下的自付部分、医疗统筹报销、大病报销。通俗地讲,过了起付标准后,会有基本的医疗统筹报销,如果费用数额实在巨大,还未能填补“窟窿”,则剩下的费用才进入大病报销部分。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对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支付限额,我国各地的标准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都不尽相同。
但近年来我国各省市都大幅度提高了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支付限额。从起初的几万元,提高到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以重庆为例:
起付线为:4.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支付比例为100%。大额基金封顶线50万。
所有医疗费用按60万元计算,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那么会报销多少钱呢?
1、基本医疗部分:
10000元(个人自费)+15000元(个人自付)+1600元(起付线)=26600元,此部分为纯个人掏腰包费用。
在三级医院的普通成年人基本医疗报销比例为80%,因此(600000-26600)×80%=458720元,职工医保全年支付限额为41.8万元,实际给付为41.8万元。
2、超出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系统,按95%的比例报销。
(458720-418000)×95%=38684元。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总额为418000+38684=456684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