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的通行费发票进项税还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其中: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登记库存商品的总账借方小于贷方怎么算出他的余额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根据上述规定,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已经实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在过渡期,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在2018年6月30日前还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必须按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而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但对于桥、闸通行费,没有要求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因此,高速公路通行费在2018年7月1日后取得定额的通行费发票不能计算抵扣;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取得定额的通行费发票在2019年1月1日后不能计算抵扣,但是桥、闸通行费,取得定额的通行费发票仍然可以按5%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流程是什么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四、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流程如下:
(一)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客户ETC卡.客户登录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票据和汇总单开具.客户登录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票据的充值或通行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充值交易无电子汇总单).其中,电子汇总单可按用户需求汇总多笔通行交易信息,包括对应的行程信息、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交易金额合计等.电子汇总单与其汇总的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编码相互进行绑定,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关联性.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查询、预览、下载、转发等服务.
好啦上文就是关于定额的通行费发票进项税还可以抵扣吗的解读,根据文件规定目前定额通行费发票已经不能计算抵扣进行税额了,不过我们可以按照规定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用已勾选抵扣,大家了解了吗.更多关于发票抵扣问题大家可以登录网站向我们的专家老师咨询,我们为大家提供一对一实时在线问答服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