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日前,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1550元调整为172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