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时间不超过多长时间
一般最长是不超过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留置措施的最长时间的话,一般是不能超过三个月的,如果是特殊情况的话,是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这个是需要自己到上级的检察机关来进行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